政府信息公开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02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交通运输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在邯郸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hd.gov.cn/)上查阅《公开指南》,也可以到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领取。

一、 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分类

市交通运输局公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机构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1、公开内容: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以下几类信息。(1)概况信息;(2)年度报告、总结;(3)法规公文;(4)工作动态;(5)财政信息;(6)政府规范性文件。

2、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的信息面向全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面向申请人。

5、公开程序:经本单位内部审核后公开,可能涉密事项经保密机构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三、政府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范围

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hd.gov.cn/)上查阅,也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领取。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公开。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tj.hd.gov.cn/

邯郸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d.gov.cn/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邯郸市人民东路340号交通大厦五层。

联系电话:6268001

传真电话:6268003

2、公开程序

(1)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邯郸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的方式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②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应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④线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邯郸市人民政府官网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hdzfxxgk.hd.gov.cn/ysqgk/向本机关提交公开申请。

⑤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办理流程

①审查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一是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三是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是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是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4)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受理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5) 其他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点击下载: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